【記者黃清暉/高雄報導】環境部於6月19日宣佈修正溫室氣體查驗指引,旨在進一步強化並確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與查驗的公正性、獨立性及品質。此次修正內容包括新增查驗機構倫理規範,並配合相關子法的修正,確保國內盤查及查驗數據的可靠性和公信力,以作為碳定價機制的實施基礎,助力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的國家目標。
此次指引修正涵蓋三大面向。首先,強化查驗公正性與獨立性,要求查驗者與受查驗者不得為關係企業,並規定財團法人為查驗機構時,不得執行其捐助者的查驗作業。查驗人員亦不得與受查驗者的溫室氣體和製程數據產出重要人員有密切個人關係。其次,為杜絕查驗人員課程亂象,查驗機構所辦理的相關訓練課程應以培植查驗員具備專業知能為主,不得對外宣稱可依據核發的上課證明或結訓證明文件而成為氣候法法定查驗人員。最後,明確查驗作業程序,提升查驗品質,包括明定盤查邊界範疇、確認排放係數、檢視熱值及碳含量資料來源,並新增盤查報告書重點查驗內容。這一系列修正措施將於2025年1月1日起實施,環境部期望通過此次修正,提供查驗機構執行作業的技術準則,進而提升查驗作業品質,逐步完備我國查驗管理制度。